关于做好修建业“证照分散”变革衔接有关事情的关照
陕建发〔2021〕105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行政审批局,杨凌树模区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行政审批局,韩都会、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散”变革进一步引发市场主体开展生机的关照》(国发〔2021〕7号)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修建业“证照分散”变革衔接有关事情的关照》(建办市〔2021〕30号)精力,做好变革后续衔接事情,现将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依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立主管部分(行政审批部分)中止受理本文附件所列建立工程企业资质的初次、连续、增项和重新审定的请求,重新审定事变含《住房城乡建立部关于建立工程企业产生重组、兼并、分立等状况资质审定有关题目的关照》(建市〔2014〕79号)划定的审定事变。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依照原资质尺度举行审批。
二、自2021年7月1日起,修建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存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立主管部分(行政审批部分)卖力操持存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称号、一致社会信誉代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法、企业净资产、技能卖力人、技能工人等信息质料后,存案部分该当场操持存案手续,并核发修建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电子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存案手续并获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利用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行政允许审批体系的各设区市行政审批部分持续在该体系操持存案商业,利用自主研刊行政允许审批体系的设区市,尽快修正美满体系,布置专人做好与省级数据对接事情,确保施工劳务企业信息实时向社会公然。
三、我省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建立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情,试点工夫延伸至新的建立工程企业资质办理划定实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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